中新經緯4月26日電 證監會四川監管局一口氣連開6張“罰單”,直指成都天翔環境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天翔環境)信披存虛假記載、未及時披露重大事件等。
天翔環境“兩宗罪”被罰150萬
25日,四川監管局披露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經查明,天翔環境存在兩大違法事實。
行政處罰決定書稱,天翔環境披露的信息存虛假記載。在編制2019年財務會計報告時,應確認2019年度應付長城國興金融租賃有限公司(下稱長城國興)利息、罰息及違約金6123萬元,實際確認7318萬元,當年多確認費用1195萬元,致使2020年年報少確認費用1195萬元,造成虛增2020年度凈利潤1195萬元,占當期披露凈利潤的22%,信息披露存在虛假記載。
另外,天翔環境未及時披露重大事件。2020年12月天翔環境與20余家債權人簽署協議,債權人變更豁免債權用途或新增豁免債權,涉及債權金額合計18.53億元。根據相關規定,天翔環境應當及時披露上述信息,但天翔環境遲至2021年4月29日才披露上述協議,信息披露不及時。
四川監管局決定,天翔環境披露的信息存在虛假記載的行為,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100萬元罰款。對天翔環境未及時披露重大事件的行為,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50萬元罰款。
時任5位高管被罰260萬
同日披露的另外5張“罰單”顯示,鄧翔,時任成都天翔環境股份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對上述涉及債權金額18.53億元信息披露不及時,被處以50萬元罰款。
婁雨雷,時任成都天翔環境股份有限公司財務總監,信息披露存在虛假記載,被給予警告,并處以50萬元罰款。
王培勇,時任成都天翔環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秘書,對上述涉及債權金額18.53億元信息披露不及時,被處以20萬元罰款。
葉鵬,時任成都天翔環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信息披露存在虛假記載,同時對上述涉及債權金額18.53億元信息披露不及時,被給予警告,并處70萬元罰款。
周東來,時任成都天翔環境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信息披露存在虛假記載,并對上述涉及債權金額18.53億元信息披露不及時,被給予警告,罰款70萬元。
已退市8個月
天翔環境主要從事市政水務處理、環保業務和裝備制造業務,2014年1月在創業板上市。因2019年末經審計凈資產為負,且2018年、2019年年報“非標”,公司股票自2020年5月13日起暫停上市。
2021年4月30日,天翔環境披露2020年年報,當年實現營業收入4.14億元、歸母凈利潤5428.16萬元、扣非后凈利潤1568.4萬元;截至期末凈資產為4096.9萬元。5月12日,公司向深交所提交了恢復上市申請材料,但因未能提交保薦機構出具的恢復上市保薦書,深交所向其出具了不予受理和擬決定終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文件。在復核“維持原判”后,天翔環境步入退市整理期。
2021年7月16日,天翔環境發布了關于終止上市的提示公告。公告表示,公司股票從7月19日進入退市整理期,預計最后交易日期為8月27日,8月30日被終止上市并摘牌。
另需一提的是,退市整理期交易期內,天翔環境走出了一段罕見的“深V”走勢,7月19日復牌開始5個交易日暴跌53%,之后強力反彈,較低點最多上漲了1.6倍。
業內人士分析,天翔環境這類退市原因的上市公司,大多存在持續經營能力不足、公司治理缺陷等方面的問題,未來重新上市的幾率微乎其微。即便將來能夠重新上市,也需要等待漫長的時間,5年或10年,甚至更久。投資者應盡可能地規避這類公司股票,若不幸踩中,也應及時止損。(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