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4月28日電 據財政部網站消息,為加強能源供應保障,推進高質量發展,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按程序決定,自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對煤炭實施稅率為零的進口暫定稅率。
煤炭進口關稅調整涉及7種產品,具體為:
公開報道顯示,在2004年之前中國一直有煤炭進口關稅,彼時是鼓勵出口,出口有退稅,進口有關稅。2004年之后開始逐漸取消出口退稅,改為出口關稅,同時進口關稅取消。2014年10月煤炭進口關稅恢復實施。
2014年10月9日,財政部網站發布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調整煤炭進口關稅的通知,經國務院批準,自2014年10月15日起,取消無煙煤(稅號:27011100)、煉焦煤(稅號:27011210)、煉焦煤以外的其他煙煤(稅號:27011290)、其他煤(稅號:27011900)、煤球等燃料(稅號:27012000)的零進口暫定稅率,分別恢復實施3%、3%、6%、5%、5%的最惠國稅率。(中新經緯APP)